本人谭美祥(身份证号:440224********049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梅花村109号202号房,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仁字第0100005458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美祥
202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