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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4-08 11:26: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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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蔡远飞(身份证号码:440224********0012)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锦水路2号丹霞新城沁湘园9幢3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房地权证仁字第010001796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远飞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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