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文军(身份证号码:440224********0473)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董塘镇江头村二组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3)仁化不动产权第000126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文军
202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