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杨先云(身份证号:440224********005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仁化镇仁桥南路第三栋三层108号,证书号为:粤房证字第0433238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先云
2025年 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