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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2-17 14:46: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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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刘明秀(身份证号码:440224********1843)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仁化镇建设路(县汽车站东侧)鸿福花苑A栋306号房、仁化县城建设路27号鸿福花苑B幢首层12号杂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3317728号、粤(2023)仁化不动产权第000420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明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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