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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2-02 16:37: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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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刘云(身份证号为:430425********527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丹霞开发区金霞小区B面,证书号为:粤(2018)仁化不动产权第0002645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云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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