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告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国舜)

发布日期:2025-11-10 10:25:22 来源:本网
打印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5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1-6391300

李国舜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pdf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微信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