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丹霞街道沿江路137号地块,原用地面积36.45平方米,实测用地面积54.3平方米。根据提供的1953年土地房产所有权证,1985年分家析产公证书等相关资料,该房产土地一直由候兆民使用,地块来源及权属界线清晰,属于历史用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我局拟确定该宗地为国家所有,使用权人为候兆民。现向社会予以通告,通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至2025年9月16日)。若有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该土地使用权存有异议,请在通告期间迳向仁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751-6359377),逾期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附:《宗地图》(宗地示意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