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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欧阳桂云)

发布日期:2025-08-13 09:37: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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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5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1-6391300

序号继承人被继承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证号面积(㎡)用途
1欧阳桂云蔡高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仁化县城仁桥北路1号5幢103号房粤房字证字第1624771号225.08住宅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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