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文军(身份证号为:440224********3179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九龄路5号丹霞新城沁泳园2幢13A01号房,证书号为:粤(2021)仁化不动产权第0000281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军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