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5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1-6391300
序号 | 权属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号 | 备注 |
1 | 李振欢 | 仁化县石塘镇石塘村礼园组 | 粤(2022)仁化不动产权第0016346号 |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