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建春、张有彩等20户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证号: (详见附件))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谭建春、张有彩等20户遗失公告.xlsx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建春、张有彩等20户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