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凤仪 (身份证号码:******(6))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建设路3号盛世铭庭A1幢3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 粤(2019)仁化不动产权第00041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凤仪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