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国盛(身份证号为:440224********001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镇东风外街30号的房地产权证(证号: 仁国用(1993)第0224010100049号) 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国盛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