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均)

发布日期:2025-02-27 16:21:54 来源:本网
打印

   本人张均(身份证号为:440224********001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建设路13号锦源楼B栋101单元,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仁字第010000251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张均

2025年2月27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微信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