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本人将坐落于仁化县大桥镇长坝村新庄甫组,证号为2011林证字(仁化)第4400474773号的林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坚雄
2025年 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