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51-6391300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仁化县丹霞街道黄屋村黄屋组
更正证号为粤(2021)仁化不动产权第0026352号的权利人,增加一名共有人
公告单位: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