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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志华、龙运兰)

发布日期:2025-01-09 16:46: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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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何志华、龙运兰(身份证号为:440223********92017、522627********042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锦水路4号丹霞新城沁澜园1幢803号房,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仁字第0100012759号、粤房地权证仁字第010001276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何志华、龙运兰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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