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梁继红、叶丰雄(身份证号为:440224********2287、440224********229X)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丹霞街道五谷村3号晖景·一品城B区B3栋902号,证书号为:粤(2024)仁化不动产权第000250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继红、叶丰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