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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三妹)

发布日期:2024-10-29 08:44: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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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三妹(身份证号为:440224********028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丹霞街道胡坑村莲塘尾组,证书号为:粤(2022)仁化不动产权第0003834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三妹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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