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荣兴(身份证号码:440224********0952)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仁化镇新城路1号B幢403单元的房地产权证(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430772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荣兴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