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1-6391162
序号 |
姓名 (单位名称) |
林班 |
小班 |
林地
座落 |
山名
小名 |
面积 (亩) |
四
至 |
林种 |
树种 |
林龄 |
株数 |
林地权属 |
林木权属 |
申请表编号 |
东 |
南 |
西 |
北 |
所有权者 |
使用权者 |
年限 |
所有权者 |
使用权者 |
年限 |
1 |
李家尧 |
3 |
11 |
仁化县扶溪镇长坑村 |
窑坑 |
26.09 |
以子埂至天水为界 |
以窝尾天水、垇为界 |
以窝心至垇天水为界 |
以坑为界 |
用材林 |
竹、杉 |
|
|
仁化县扶溪镇长坑村大蒙洞经济合作社 |
李家尧 |
长期 |
李家尧 |
李家尧 |
长期 |
58071 |
2 |
李家尧 |
2 |
25 |
瓦窝 |
15.6 |
以天水为界 |
以杂竹至天水为界 |
以子埂至天水为界 |
以天水为界 |
用材林 |
毛竹 |
|
|
李家尧 |
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93年12月31日止 |
李家尧 |
李家尧 |
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93年12月31日止 |
58050 |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