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1-6391162
序号
姓名(单位名称)
林班
小班
林地座落
山名小名
面积(亩)
四 至
林种
树种
林龄
株数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申请表编号
东
南
西
北
所有权者
使用权者
年限
1
马绍隆
7
5
仁化县闻韶镇塘源村马屋寨组
暗路埂
4.15
以田为界;
以窝为界;
以埂为界;
以埂为界。
用材林
针阔混、竹
/
长期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