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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林权)转移(继承)登记公告(刘清桃)

日期:2024-03-07 10:35:0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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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联系方式:0751-6391162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证号

面积(亩)

用途

1

刘清桃

李光明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仁化县长江镇学堂垇村(杨梅坑)

4400464782号(林权证)

1552.5

有林地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