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1-6391162
序号 | 姓名(单位名称) | 林班 | 小班 | 林 地座 落 | 山 名土 名 | 面积(亩) | 四 至 | 林地权属 | | 林木权属 | | 依据 | 备注 |
东 | 南 | 西 | 北 | 所有权者 | 使有权者 | 所有权者 | 使有权者 | 仁林证/广东省林地承包合同 |
1 | 徐丁卫 | 下徐0001 | 01400 | 下徐村仇屋组 | 黄公岭 | 11.68 | 以溜槽为界 | 以天水为界 | 以井水为界 | 以田为界 | 下徐村仇屋组 | 徐丁卫 | 徐丁卫 | 徐丁卫 | 广东省林地承包合同 | 徐丁卫、徐志华共有 |
2 | 徐丁卫 | 下徐0004 | 00102、00804、00805 | 下徐村仇屋组 | 壁岭 | 8.34 | 以枫树至老路为界 | 以横路为界 | 以小窝心至埂中心杉树为界 | 以田为界 | 下徐村仇屋组 | 徐丁卫 | 徐丁卫 | 徐丁卫 | 仁林证 | 徐丁卫,徐志华共有 |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